基本情况
 
 
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
发布人:学生处  发布时间:2018-11-12   浏览次数:490

第一条 新生入学后,经复查符合入学条件取得学籍者,学校统一制作并发放学生证。

第二条 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明,只限学生本人使用,学生必须妥善保管,不得转借他人,学生证内所填各项内容及照片不得随意涂改和更换。

第三条 学生证每学期验讫一次,无验讫章无效。

第四条 学生证丢失,须到学生工作部门登记并申明,不登记者,造成的后果概由本人负责。学生证、火车票优惠卡损坏、丢失的,可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大一寸标准照片、身份证或校园卡、《补办学生证/火车票优惠卡申请表》到学生工作部门补办(具体补办流程见第十条)。由学校发放的第一本学生证和第一枚火车票购票优惠卡免费。补办学生证和火车票购票优惠磁条须按照学校相关标准缴纳工本费。

第五条 学生只能持有一个学生证,凡补发后又找回原件者,必须将原件上交学生工作部门。

第六条 学生证中附有“火车票学生优惠卡”,学生每年在寒暑假享受四个单程(应届毕业生享受三个单程)的火车票打折优惠,往返区间是广州或珠海至家庭所在地。如家庭迁移,应及时提交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,方可到学生工作部门更改乘车区间。

第七条 学生跳级、降级或转专业时,应持有关证明及时到学生工作部门更换学生证,并将原证交回。休学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,应将学生证交学生工作部门保管,待复学时按所在年级重新办理。

第八条 学生因退学、转学、毕业或被开除学籍等其它情况离校时,必须将学生证交至学生工作部门注销。如有丢失者,按第四条有关规定办理。

第九条 违反本办法规定者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,直至纪律处分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违反者本人承担。

第十条 补办学生证/火车票购票优惠磁条流程:补办学生填写并打印《补办学生证/火车票优惠卡申请表》(见附件),本人拿申请表去辅导员处审核盖章,之后将盖好章的申请表及其他补办材料投递至图书馆北区109室门口信箱内,并按照所贴提示扫码进“通知群”,关注办证进度及领取事项。
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门。

补办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申请表.docx